证券期货自动交易系统(期货自动化交易系统)

一、适用对象:
沪深300指数期货、中证500指数期货、上证50指数期货、中证500指数期货、1年期国债期货、2年期国债期货、3年期国债期货、5年期国债期货
二、交易单位:
指数期货合约价值的计算、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后的连续五个交易日
三、最小变动价位:(1)每次报价最小变动价位:(2)交易单位:元/点;
(3)最小变动价位:是指每次报价最小变动价位的1/4;
四、手续费:
(1)按照合约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收取,每次报价不得低于所含价位万分之一。
(2)按照合约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收取,每次报价不得低于所含价位万分之一。
(3)按照合约价值的万分之一收取,每次报价不得低于所含价位万分之一。
(4)按照合约价值的万分之一收取,每次报价不得高于所含价位万分之一。
五、合约到期月份:
(1)当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交易所根据合约的实际交割月份调整最后交易日。
(2)最后交易日
最后交易日后的第四个交易日,交易所根据合约交割月份调整最后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