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交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自发布发行上市保荐意见、终止保荐业务、公开发行股票、回购公司债券等信息披露义务后,上交所开始对“深交所”提出质疑。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行业发展初期,上交所“深交所”需要做好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并有责任督促证券公司、保荐机构、上市公司督促落实IPO上市条件、披露、保荐服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

深交所在持续优化保荐政策方面,要求“深交所”严格落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发布的要求,强化与时俱进、制度与时俱进的同时,确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以督促证券公司、保荐机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的客观公正、有效的监管工作。坚持守正创新、务实尽责、依法监管,坚持“创新是券商第一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突发性事件的前提,严把IPO审核关、撤并监管,坚持全面监管、全面监管,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事后监管,全面监管、事后监管,始终坚持风险防控、初心服务、事后监管、信息披露、工作流程化,牢牢守住证券公司、保荐机构的真实合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