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煤价期货交割条件(澳煤期货价格)

为了提高澳煤期货的金融属性,我国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明确了动力煤期货交易、交割制度。
为实现商品期货实物交割,大商所通过动力煤期货实物交割制度(低硫燃料油、20号胶)和做市商制度(开平仓规则),引导更多商品期货实物交割。截至2022年3月,当前包括4家国内期货市场的期货、期权品种仅有5个(大连商品交易所1个),上市以来未出现过1家现货交易中心交割仓库数量超过10000个的现象。
各品种交割制度的设计清晰,各品种交割流程流程有以下几种:
一是期货合约按规定进行交割。每一个期货合约都必须要进行实物交割,也就是说,交割双方必须在合约交割月第一天收盘前平仓。
二是期货合约对交割日结算价格进行统一规定。为防止期现价格背离质量因素,大商所规定了期货合约对交割日结算价格由现货交易开始日的前一交易日结算价,而非期货合约对交割日结算价。
三是对于特殊的期货合约,交易所规定了异常情况处理办法。交易所认为异常情况对会员和客户的持仓实施强行平仓,影响客户权益,交易所有权对客户的持仓实施强行平仓。
四是风险警示制度。交易所认为过度投机或者炒作行为,对会员、客户和客户的交易造成严重危害,交易所可以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记入信用记录等纪律处分措施。
五是异常情况处理办法。指因中国***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期货市场行为,中国***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期货市场实行警示教育。